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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7 |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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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 福

 

    有一段时间没在上面写点什么了,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已到了2008年。对于中国人来说,2008应该是不平凡的,因为世界都在瞩目着中国。作为职业律师,除了祝福中国、祝福北京、祝福2008之外,当然更多的是关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和自身执业环境,在这里衷心祝福:2008年,民众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尤其是大大小小的领导者们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都能有明显的提高:

    法官,尤其是立案庭的法官,对前来立案、开庭的当事人甚至律师说话的态度,不再那么生硬,不再那么盛气凌人,不再连自己是由哪些人供养着都不知道,不再说一些法官不该说的话。

    检察官,尤其是在一线工作的检察官,不要再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情;在法庭上,也不要老是摆出高人一等的样子,用权力去干涉法院、压制律师。

    警官,尤其是负责刑事预审的警官,对前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少一些责难,多一些理解与配合。其实律师也知道你们办案很辛苦,也没想着和你们故意作对,只是工作分工不同而已。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这一点上,我们的职责是一样的。

    律师,尤其是那些已经有了不良记录或有了不良行为但未被发现仍执迷不悟的律师,该清醒了。律师可以赚钱,可以赚大钱,但也要讲究个方式方法。就连普通人都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我们律师更应该珍惜声誉,因为声誉就是律师的生命!行业声誉,需要全体同仁的共同维护,每一位律师都责无旁贷。

    行政机关,尤其是那些掌握公共资源,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在面对律师正常的调查时,别老是拿自己制定的所谓的规定说事。要先对比一下,自己的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相冲突,冲突的别再强加给律师。

    律师的权利,就是民众个人的权利。律师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最终受损的还是民众,这将使每一个个体都有可能随时成为受害的弱者。

    这个社会最缺少的,就是弱者发出的声音。

    祝福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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